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市建委春季防风防火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4/24    已被浏览 1865 次

返回列表

沈建发〔2018〕67号

   

市建委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

春季防风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
    当前天干物燥,正值火灾高发期。按照市政府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施工现场防风工作
    春季风大,各单位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措施落实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沈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要求,严控扬尘污染。要加固施工现场围挡等易被风吹落的搭建物。高空作业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安全。风力达到6级以上的恶劣天气,应停止塔吊作业、脚手架架设与拆除、大模板高空运输及高处作业等。
二、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所辖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宿舍区防火等。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防火措施和制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电气焊施工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私拉电线、乱扯电源;宿舍内必须采取统一供暖,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严禁使用电褥子、煤油炉等设备,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值班值宿、定期巡视,严禁无人值守。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及时纠正 
    市区两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施工现场防风防火安全检查力度,对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法,及时纠正。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