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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为主线,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底线,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责任落实,实现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城镇供气、供水、供暖、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安全运行,有效控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认真履行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强化过程考核,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保证安全投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全面落实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各方的主体责任。
3、健全监督执法保障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监督执法装备、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监督执法经费、执法服装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突出各类园区、开发区的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做好全省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认定工作。
4、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省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6〕191号)要求,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督办通报和约谈制度,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6、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
7、扎实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推行差别化监管、工程质量保证金、结构工程质量检测复核、质量信誉排行制度,加强检测单位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行为,提高检测单位责任意识。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8、加大推广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力度。确保每市都有示范工程,并向县(市)扩展;推动全省建造技术水平创新,组织开展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申报工作。
9、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和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10、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落实住建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动农房建设实现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以及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等“五个基本”,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11、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联动机制,严肃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记入不良记录,并列入黑名单。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2、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闭环管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各类园区、开发区的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源头治理。以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与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同步进行;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同步实施。大力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
14、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强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15、积极推进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信息系统。各级项目监管工作统一使用建筑市场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16、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贯彻落实省蓝天办部署,做到各城区主要建筑工地都要安装视频监控。落实控制施工扬尘措施,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大气污染。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监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17、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全面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能力。
18、加强城市燃气、供水、供热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遏制燃气泄露爆炸、水质污染投毒、供热设备管网爆裂造成大面积停供等恶性事件发生。
19、做好极端天气的安全管理。积极应对城区防汛、防台风、雪灾等极端天气,实施城市雨污分流试点工程,加快改造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增强城市排涝能力。
20、强化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对损害严重的道路桥梁要进行安全评估、登记造册,采取限行或禁行措施,确保出行安全;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防止井盖脱落造成人员伤亡。
21、加强公园风景区安全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交通游览工具及游乐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游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深化教育培训,提高基础保障能力
22、完善质量安全培训体系。重点抓好监管人员、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3、加强质量安全法规制度建设。依据中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和新的《安全生产法》,组织修订《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应法规制度。
24、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和清除机制。
25、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指挥平台。及时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6、组织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增进全社会共识,强化全系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警示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