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时间:2016/6/26 已被浏览 1062 次
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局):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促进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地自查、省厅抽查的方式,即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检查,省厅重点抽查《关于全省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第二期)》中通报批评的城市,以及今年以来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工作开展不力的城市。每市抽查4个在建工程,其中市区抽查2个工程,下辖县(市)抽查2个工程。
二、抽查内容
1.主管部门: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工作开展和查处情况,县区施工许可审批发放情况。
2.在建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发包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1.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7月中旬前完成本地区在建项目自查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自查工作情况以文件形式报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处。
2.省厅根据各市自查情况以及各市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8月底结束。
四、抽查工作安排
1.省检查组到达受检地区后,由组长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安排具体检查日程。
2.听取受检地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地区建筑市场总体情况、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3.省检查组采取“扫马路”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受检工程。
4.检查结束后,省厅将就各市建筑市场管理情况以及检查项目情况发布通报。同时,对于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的企业,由省厅或责成市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记入全省不良行为记录,并上报建设部。
五、受检城市准备事项
1.提供本地区建筑市场管理及执法检查工作文字汇报材料。
2.提供城区及各县区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开工时间、形象进度、参建单位等内容。
3.提供下辖县(市)、区2015年1月以来的施工许可审批档案。
4.通知受检项目按《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准备受检资料(可在省厅门户网站建筑市场专栏“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中下载)。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在建项目及相关企业,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地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省厅报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4.请各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张阔,电话:024-23447616,传真:024-2344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