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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春节已过,天气逐渐回暖,全省建筑施工现场也将迎来全面开(复)工,为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开(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对本地区所有开(复)工项目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情况,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在岗到位,从业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要保证完好率;同时,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审查开(复)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履行开(复)工手续,及时办理报建报监、备案登记手续和报送复工申请,对不具备开(复)工条件的施工现场,不准开(复)工;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查找开(复)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复)工前必须提交开(复)工报告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具备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办理开(复)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三、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影响开(复)工生产安全的各类隐患,一是对所有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测,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基础、附着装置设置、起重设备结构及动力系统,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要对脚手架悬挑梁和连墙件固定情况和脚手板铺设、安全网绑扎情况进行仔细检查;三是要对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四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老化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天气过后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纠正“三违”行为。施工现场要严格用工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台帐,完善用工手续,推行实名制管理方式,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建设、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在岗在位和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