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5/10/19 已被浏览 1251 次
气温持续下降,沈阳市的冬季马上来临。如何做好冬季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成为集团接下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冬季来临,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的质量,杜绝因冬期施工不当留下的质量安全隐患,各施工工地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等,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稳定低于5 ℃,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或天气情况恶劣,现场条件不具备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在冬期施工时,须做好以下工作:
1、进入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要成立冬施领导小组安排、管理、落实、检查冬施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认真开展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当地气象资料,以防气温急剧下降,遭受寒流和霜冻的袭击。
3、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5、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备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做好临时设施、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工作,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